「這塊農地可以蓋房子嗎?」
海線問這題的人很多。答案不是能或不能,是你過不過得了那四關。
依據是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》,以下條號都寫在裡面。
第一關:面積
申請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 0.25 公頃。(第 2 條)
0.25 公頃 = 2,500 平方公尺 ≈ 756 坪。
差一坪都不行。集村農舍與離島不受這條限制。
第二關:兩年,而且是「兩個兩年」
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,須在同一直轄市、縣(市)內,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。(第 2 條)
這裡最多人卡住。不是只有戶籍要滿兩年——
- 土地取得滿兩年
- 戶籍登記滿兩年
- 而且戶籍和農地要在同一個縣市
三個條件同時成立。今天買地、明天遷戶籍,兩年後才有資格。
⚠️ 買農地想蓋農舍的人,時間要從買進那天開始算。這件事沒辦法用錢加速。
第三關:身分與名下
- 申請人須已成年
- 申請人無自用農舍
- 申請人須為該農業用地的所有權人
- 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
「無自用農舍」這條很實在——名下已經有一間,就不能再申請第二間。
第四關:那個被講錯的 10%
很多人說「農舍建蔽率 10%」。這句話是錯的。
法規原文是:
農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;扣除農舍用地面積後,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地應為完整區塊,且其面積不得低於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九十。(第 9 條第 3 款)
差別在哪?
- 10% 是「農舍用地」佔整塊農地的比例——講的是你可以劃多大一塊地出來當農舍基地
- 不是建蔽率。建蔽率、容積率另有規定:個別農舍依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辦理(第 10 條)
還有下半句更少人提:剩下那 90% 必須是「完整區塊」。不能東切一塊西切一塊,把農地切得零零碎碎。
(順帶一提,集村農舍是另一套:建蔽率不得超過 60%、容積率不得超過 240%;山坡地範圍是 40% 與 120%。第 11 條第 5 款。)
所以買農地前,先問自己
- 這塊地滿 756 坪嗎?
- 我的戶籍在同一個縣市嗎?
- 我準備好等兩年嗎?
- 我名下已經有農舍了嗎?
四題只要有一題不過,「蓋農舍」這條路現在走不通——不代表這塊地不能買,但要換一個理由買。
海線的農地案子我看得多。你手上那塊夠不夠面積、你的條件過不過得了關,把地號給我,我幫你算。免費,不推銷。
還沒確定那塊地是不是非都市土地的,先看這篇:這塊地在都市計畫內還是外。
法源: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》,全國法規資料庫。法規會修,實際個案以主管機關核定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