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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 × 房客 雙邊對照

房客要報租金補貼,
房東該答應嗎?

答應,可能一年省下好幾萬的稅。也可能被銀行追回房貸補貼。差別只在一件事——這間房子現在有沒有在繳青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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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在繳青安/政策優惠房貸

不要出租,更不要當公益出租人

財政部問答集把「作為公益出租人出租」明列為不符自住,停止利息補貼並追回已領的部分。

房貸已還清或走一般房貸

答應房客,對你反而有利

房屋稅從最高 4.8% 降到 1.2%、地價稅 2‰、租金所得每月 1.5 萬免稅,三種稅一起降。

30 秒判斷

你這間房子,能不能讓房客報?

三題就好。答案不會傳到任何地方,純在你手機裡算。

Q1 這間房子現在有沒有在繳「政策優惠房貸」?
青安/新青安、勞工購屋貸款、內政部自購住宅利息補貼,都算。

Q2 這間房子未來 6 年內,有沒有可能賣掉?

Q3 出租的部分是不是合法住宅?
有建物登記或稅籍、非頂樓加蓋、非違建、非農舍。

先回答上面三題

答完會告訴你該答應、該拒絕,還是要先處理哪件事。

01 租補是什麼

房客申請,房東不用做任何事

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,撥款直接進房客帳戶,房東不經手。

房客自己線上申請,通常每年 7~9 月受理

年滿 18 歲、名下無自有住宅、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當地最低生活費 3 倍即可申請。額度依縣市分級,另有新婚、育兒、單身青年、弱勢身分的加碼倍數。實際金額用內政部的試算系統算最準。

2026 起只限「合法住宅」

這是今年最大的變動。頂樓加蓋、違建、無保存登記的建物不能再申請。海線有不少一樓做店面、二三樓分租,或頂樓加蓋出租的物件,房客這關就會被擋下來。

房客核准後,房東自動變成「公益出租人」

不用申請、不用簽同意書,由縣市政府逕行認定。也就是說——房東通常是事後才知道。這正是問題的起點。

02 房東拿到什麼

三種稅一起降

這是政府拿來換房東配合的誘因,額度不小。

稅目一般出租公益出租人
房屋稅非自住住家用,全國歸戶累進 2%~4.8%比照自住 1.2%
地價稅一般用地 10‰ 起自用住宅用地 2‰
綜所稅租金收入扣 43% 必要費用後併入每屋每月租金最高 1.5 萬免稅,超過部分再扣 43%

很多房東最怕的是「被查稅」。300 億租補的設計是補貼直接撥給房客,不會拿這份資料主動通報國稅局回頭課你稅。但這不等於租金所得可以不報——國稅局若從其他管道查獲短漏報,最長可追徵 5 年。

03 關鍵

「自住」有兩套標準

這是九成爭議的根源:稅務認你是自住,銀行不一定認。

稅務上的自住房貸上的自住
誰在認定地方稅務局、國稅局承辦的公股銀行
當了公益出租人還是給你自住等級的稅率明確認定為非自住
後果房屋稅 1.2%、地價稅 2‰停止利息補貼,追回已領部分,重新核定貸款條件

財政部青安問答集寫得很直白:房間分租、整層出租、頂樓加蓋出租、作為公益出租人出租,都影響房屋居住空間的自住事實。截至 2025 年 7 月底,青安違規追回已累計 5,421 件、逾 1 億元,而且查核是持續滾動辦理的。

04 連帶影響

出租這件事,還會打掉這些

公益出租人保住了房屋稅、地價稅和一部分所得稅,但保不住下面這幾項。

你可能正在留的優惠條件裡的那句話
青安利息補貼須供自住,出租或當公益出租人即停止並追回
房地合一自用優惠
免稅額 400 萬、稅率 10%
出售前 6 年須持續設籍並實際居住,且該期間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
土增稅一生一次自用 10%出售前 1 年內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
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
上限 30 萬
該屋須供自住,無出租、無供營業
重購自用住宅退稅新舊屋均須自住使用,出租即不符

所以真正該問的不是「租補會不會害我被查稅」,而是「我這間房子未來幾年打算怎麼處理」。長期收租的房子,公益出租人是純加分;準備幾年後賣掉的房子,出租紀錄會讓你在房地合一那關多繳很多。

05 雙邊誤解

兩邊都在誤會對方

左邊是房東的擔心,右邊是房客的委屈。多數時候,兩邊講的其實不是同一件事。

房東常見的四個誤會

拒絕之前,先確認是不是這幾個

  • 「房客報租補,我就會被追稅」租補資料不會被主動拿去通報國稅局課稅。真正的追稅風險來自你本來就沒申報的租金所得。
  • 「當公益出租人房屋稅會變貴」相反,是從最高 4.8% 降到 1.2%。房屋稅 2.0 上路後,多屋族不當公益出租人才貴。
  • 「約定房客不能申報就沒事」這種約定無效。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明訂房東不得約定承租人不能申報租賃支出。
  • 「我房子在繳青安,但只租一間房應該還好」問答集把房間分租也寫進去了,沒有比較安全。

房客常見的四個誤會

被拒絕的時候,先想想是哪一種

  • 「房東就是想逃稅才不給報」有些是,但有些房東是在繳青安,答應你他會被追回幾十萬。這種情況他不是壞,是真的不能。
  • 「租金補貼是房東領的」錢是直接撥給你,房東不經手也拿不到。
  • 「頂加比較便宜,一樣可以報」2026 起新申請戶必須是合法住宅,頂加、違建、無保存登記都不行。簽約前先問建物有沒有登記。
  • 「房東不同意我就不能申請」申請是你的權利,不需要房東同意書。但硬報下去、房東又剛好在繳青安,租約很可能就到期不續了——先講清楚比較好。
06 怎麼開口

把話講在前面,兩邊都省事

看屋、簽約當下問一句,比事後翻臉好。

房客可以這樣問

「我想申請租金補貼,這樣您會被認定成公益出租人,房屋稅跟地價稅都會降。想先問您,這間房子現在是不是還在繳青安或政策房貸?如果是,我就不申請,我們也不用之後為這件事鬧不愉快。」

房東可以這樣回(不能配合時)

「不是不願意配合,這間還在繳青安,規定上只能自住,如果被認定出租,銀行會停補貼還要追回已經領的。我這邊真的沒辦法。如果你需要能報租補的房子,我可以幫你留意其他物件。」

房東可以這樣回(可以配合時)

「可以,你去申請。我這間沒有政策房貸,你報了我變公益出租人,房屋稅地價稅還會降。租約我們照定型化契約簽,租金所得我本來就有報。」

海線的實務提醒:這一帶很多透天是一樓店面、二三樓分租,或頂樓加蓋出租。這兩種情況,房客報租補常常在「合法住宅」那關就被擋掉;而屋主如果還在繳青安,一樓做營業使用本身也已經不符自住。簽租約之前先把建物謄本的用途和登記狀況調出來看,比什麼都省事。

下一步

不確定你這間算哪一種?

把謄本和房貸的繳款證明給我,我幫你看這間房子現在卡在哪個身分,該不該讓房客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