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屋族專用
換屋時賣掉舊家,房地合一稅可能先繳一筆;但只要你是「自住換自住」、又符合條件,這筆稅可以透過「重購退稅」拿回來,換大屋甚至全額退。很多人不知道,白白多繳。
海線房仲冠良|懂你又懂房適用 105 年後取得的房地。核心是「兩年內、自住換自住」。
先賣後買、或先買後賣都可以,關鍵是新舊兩屋的「所有權移轉登記日」相隔在 2 年以內。順序不拘,但時間差要抓好。
出售與重購的房子都要作自住使用,辦竣戶籍登記,且沒有出租、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退了稅,新家 5 年內不能出租、營業或再賣掉,否則會被追繳原本退還的稅款。這條最容易被忽略。
這是另一套、針對「土地」的退稅,和房地合一各自獨立。
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 2 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(或先購後售),新購地價超過原出售地價扣除已納土增稅的餘額時,可申請退還已納的土地增值稅。面積與自用要件有規定,且重購後有一定年限的使用限制。
房地合一的自住 400 萬免稅額與重購退稅可以併用。換屋族一定要把兩個一起算,才知道實際稅負與能拿回多少。順序、時點、金額都會影響結果,最好在賣之前就先試算。
本頁依所得稅法(房地合一)及土地稅法相關規定整理,屬一般性說明。重購退稅之適用要件、退稅比例與使用年限限制,依個案事實由稽徵機關認定,申報前請洽會計師、地政士或所轄稅捐機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