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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任委託還是一般委託?簽之前看這 6 條

2026-10-23・約 3 分鐘

專任委託期間內自己賣掉或另找別家,依內政部範本仍要付全額服務費。審閱期至少三天、服務費空白不能收、要約書 24 小時內要轉給你——委託書上這幾條,簽之前先看懂。

✕

專任不是只差在家數

✕ 「專任就是只給一家賣而已,差不多啦。」

  • 專任期間內,你自己賣掉也算仲介完成。
  • 依內政部範本,服務費要全額、一次付。
  • 一般委託可以自售、可以多家,但沒有人專心幫你賣。

先看委託期間,再決定要不要專任。

一句話記住

委託書至少帶回家看三天。

屋主跟仲介談到最後,一定會聽到這句:「我們簽專任好不好?」

專任和一般差在哪?很多人以為只是「給一家」跟「給很多家」。差最多的,其實是你自己找到買方的時候。

兩種委託,差在這裡

專任委託 一般委託
可以同時給別家賣嗎 不行 可以
可以自己找買方賣嗎 委託期間內不行 可以
違反會怎樣 依內政部範本:視為仲介已完成,仍要付全額服務費、一次付清 —

內政部的《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》本身就是專任性質,第十一條寫的是:委託期間內,委託人自行出售或另行委託第三者仲介,視為受託人已完成仲介義務,仍應支付約定的服務報酬,並全額一次付予受託人。

所以簽專任之前,最重要的是那個期間。

委託書上要看的 6 條

依內政部《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:

① 審閱期至少 3 天 委託書和附件,你有至少三天可以帶回家看。沒給你審閱期,那個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。

② 委託價格要寫 沒寫委託價格,委託契約無效。(價格怎麼抓,看誰估最高就給誰賣?)

③ 委託期間要寫 沒寫期間,你可以隨時用書面終止。寫了,就看清楚起訖日,還有有沒有「期滿後延長」或「期滿後 X 個月內」之類的條款。

④ 服務報酬要寫 沒寫比例,仲介不能收服務報酬。寫了也不能超過內政部的上限:買賣雙方合計不超過成交價 6%。

⑤ 仲介要做的事

⑥ 買方毀約,沒收的定金怎麼分 你沒收的定金,要分給仲介的部分不得超過定金的一半、也不得超過約定的服務費,而且分了就不能再收服務費。沒寫比例,仲介不能請求。

那我該簽哪一種?

沒有標準答案,看你要什麼:

不管哪一種,委託書至少帶回家看三天,這是你的權利。

你可以自己查

⚠️ 範本是內政部建議的寫法,各家仲介的委託書可能不同,以你實際簽的那份為準。

一句話

先看委託期間,再決定要不要專任。


手上有仲介給的委託書看不懂?拍照傳給我,我幫你標出要注意的條款,簽不簽給誰都沒關係。

本文依內政部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與契約書範本整理(2026-10-23),僅供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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