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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屋前先算清楚

土地增值稅
從一張稅單開始推

很多屋主手上只有房屋稅單和地價稅單。這頁教你怎麼從這兩張單子倒推回去,再算出賣掉要繳多少土增稅——順便講清楚為什麼房屋稅單「推不出」土增稅。農地的部分也一起寫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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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先講觀念

房屋稅單推不出土地增值稅

這是最多人搞混的一點,先講清楚,後面的數字才不會白算。

稅目課的是什麼算式的基礎
房屋稅房子(建物)房屋現值 × 稅率
地價稅土地,每年持有申報地價 × 稅率
土地增值稅土地,移轉時一次課(公告土地現值 − 調整後前次移轉現值 − 改良費用)× 稅率

三個數字互相獨立:房屋現值是房子的、申報地價是每年課地價稅用的、公告土地現值才是算土增稅用的。房屋稅單只能推出第一個。

那房屋稅單有什麼用?契稅、房地合一稅要拆房地比、遺產贈與稅估價,都會用到房屋現值。所以還是值得算,只是別拿它去推土增稅。

正確的做法:調一份土地登記謄本。標示部有公告土地現值(元/平方公尺)和面積,所有權部有前次移轉現值和登記日期。這兩個數字才是土增稅的原料,而且都在同一張紙上。

02 小工具

房屋稅單 → 房屋現值 → 契稅

拿今年的房屋稅繳款書,把稅額填進去,順便把買方要繳的契稅一起算出來。

稅單上的「本期應納稅額」。若已分期,請填全年合計。
稅單上會印稅率,直接對照選。
契稅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繳納;買賣就是買方。
只買部分持分時填小數,契價會按比例計算。
移轉原因契稅稅率誰繳
買賣6%買方
贈與6%受贈人
占有6%占有人
設定典權4%典權人
交換2%交換人各自就取得部分
分割2%分割人

三件常被誤會的事:
一、契稅是按稅捐機關評定的房屋現值(契價)課,跟你成交多少錢無關。買 800 萬的房子,契稅可能只算在 60 萬的現值上。
二、只課房屋、不課土地。土地那邊課的是土地增值稅,由賣方負擔。同一筆買賣,買方繳契稅、賣方繳土增稅。
三、土地已開徵土地增值稅的地區,房屋以外的部分不再課契稅;預售屋是由起造人在建物第一次登記時繳,中古屋買賣才是買方繳。

期限: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申報。逾期申報要加徵怠報金(每逾 3 日加徵應納稅額 1%,上限 1 萬 5 千元);申報了但逾期繳納,另加徵滯納金(每逾 3 日加徵 1%),逾 30 日未繳會移送強制執行。實務上這件事代書會處理,但錢是買方出的,簽約時就該把這筆算進預算。

03 小工具

地價稅單 → 申報地價

這個離土增稅比較近,但還是不能直接當公告土地現值用。

稅單上的本期應納稅額。
累進到第二級以上的話,這個倒推會低估,僅供抓量級。

為什麼還是要查謄本:申報地價來自「公告地價」,公告土地現值是另一套數字,兩者通常差很多倍,而且公告地價兩年才調一次、公告現值每年調。用申報地價去猜公告現值,誤差大到不能拿去做決定。

主試算

土地增值稅試算

四個數字:公告現值、面積、前次移轉現值、物價指數。前三個謄本上都有。

謄本標示部,或地政事務所查詢。
1 坪 ≒ 3.3058 ㎡;1 公畝 = 100 ㎡。
公寓大樓的土地持分填小數,例如 1/8 就填 0.125。
謄本所有權部;從沒移轉過的填「原規定地價」。
前次移轉那年到今年的累計指數,稅務局有公告表;不確定就先填 100,算出來會偏高(保守)。
超過 20/30/40 年,一般稅率有減徵。
工程受益費、土地重劃負擔總額、已核准的改良土地費用。
影響自用住宅的面積上限。
04 自用住宅優惠

一生一次 vs 一生一屋

稅率都是 10%,但條件跟面積上限差很多。

一生一次一生一屋
使用次數一輩子一次用完一生一次後,可重複使用
持有年限沒有限制須滿 6 年
設籍年限立約日前設籍即可須連續設籍滿 6 年
都市土地上限3 公畝(300 ㎡)1.5 公畝(150 ㎡)
非都市土地上限7 公畝(700 ㎡)3.5 公畝(350 ㎡)
名下房屋數不限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僅此一屋

兩者共同要件:地上房屋為本人或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並辦竣戶籍登記,且出售前 1 年內沒有出租、也沒有供營業使用。這條就是為什麼「有沒有讓房客報租補」會一路影響到賣屋——房子租出去過,這 10% 可能就沒了。

自用住宅 10% 和長期持有減徵不能併用,只能擇一。持有很久、漲幅又大的土地,有時候一般稅率加減徵反而划算,一定要兩邊都算過再決定。而且優惠必須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就提出,過了繳款期限再說就來不及了。

05 農地

農地不是免稅,是「不課徵」

海線農地交易多,這兩個字的差別,日後差很多錢。

三個條件同時成立才行

依土地稅法第 39 條之 2: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、申報時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,並在土地現值申報書上註明。三缺一都不行。

賣給公司行號,一毛都不能省

法人不是自然人。就算農用證明拿到手、土地也確實在耕作,賣給公司一樣要照一般規定課土增稅。買方是誰,在簽約前就要確認。

「不課徵」是遞延,不是免掉

這次不課,但原地價會被接續下去——日後再移轉、依法應課徵時,是以 89 年 1 月 6 日修法施行日當期公告現值,或前次不課徵時的移轉現值當原地價來算漲價總數額。等於把稅推到下一手,不是消失。

買方接手後違規使用,會被追

取得不課徵的農地,持有期間若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、又沒在期限內恢復,或恢復後再犯,日後移轉時就算重新拿到農用證明,仍可能被課徵。農地買來堆料、停車、蓋鐵皮,風險都在這裡。

農用證明不能重複使用

證明書雖然有 6 個月效期,但只要所有權人或權利範圍變動過,就要重新申請。分次移轉持分的案子特別容易踩到。

另外提醒:農地上的農舍是否併同移轉、農舍坐落地與提供地怎麼認定,都會影響「是否作農業使用」的判斷。海線有不少農舍案,這部分建議申報前先跟公所確認,不要等到現值申報才發現拿不到證明。

06 常見地雷

簽約前後最容易出事的幾件事

土增稅原則上是賣方負擔,但錢是從成交價裡扣走的。

申報有 30 天期限

訂定契約之日起 30 日內,買賣雙方要共同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移轉現值。逾期申報,會改以「申報日當期」公告現值核定,遇到年初調漲就多繳。

自用優惠沒在申報時提出,就沒了

一生一次、一生一屋都要在申報時勾選並檢附戶籍資料。稅單開出來才想起來,只能在繳納期限屆滿前補行申請,過了就不行。

戶籍要在立約日之前遷進去

平常沒設籍沒關係,但要用自用稅率,戶籍必須在簽約當時已經設在該址。看到房子有人要買才急著遷,常常來不及。

賣屋前一年別出租、別做營業

出售前 1 年內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,自用住宅 10% 就不能用。準備要賣的房子,把租約和商業登記的時間點算進去。

繼承來的土地,原地價是繼承時的

繼承本身不課土增稅,但繼承後出售要課,而且原地價是以繼承那時候的公告現值計算。所以很多繼承案賣掉時,漲價總數額比想像中小。

重購退稅有 5 年列管

賣舊買新申請退還土增稅之後,新房子 5 年內不能改作他用或再移轉,否則已退的稅會被追回。

下一步

把謄本給我,我幫你算實拿

土增稅只是其中一項。房地合一、增值稅、代書費、仲介費全部扣完,你這間賣掉實際能拿多少,我可以一次算給你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