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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買方的要約書,屋主怎麼回才不會吃虧

2026-10-23・約 3 分鐘

你簽名同意、送到買方手上,雙方就要負責去簽買賣契約。你改了價格或條件,就等於拒絕原本的出價、另外提出新的出價。回覆之前,先看價格以外的五個條件。

✕

不是只看價格

✕ 「價格到了就簽,其他的之後再談。」

  • 要約書裡有付款條件、貸款金額、交屋時間、附贈設備。
  • 你簽名同意、送到買方手上,就要負責去簽約。
  • 之後再談,就是在已經答應的條件上談。

簽回去的那一刻,條件就定了。

一句話記住

價格之外的每一行,都要看完再簽。

仲介打電話來:「有買方出價了,1,150 萬,你看要不要簽?」

這一刻,屋主通常只想一件事:價格夠不夠。

但你要簽的那張紙上,價格只是其中一行。

你簽下去,代表什麼

依內政部《要約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》:

另外,買方在要約期限內、你還沒承諾送達之前,可以撤回。

所以:

如果仲介收的是斡旋金,他在收錢之前就應該書面告訴買方「也可以改用內政部版要約書」(公平會規範)。兩種都是買方在出價,你回覆的邏輯一樣。

價格之外,先看這五件事

要約書的範本格式會把價金分成好幾期,每期都有「同時要做的事」。看這幾點:

① 付款怎麼分期 簽約款(含定金)、備證款、完稅款、交屋款,各多少、什麼條件下付。

② 貸款金額 買方預計貸多少?貸款如果核不足,差額他補不補得出來?這會直接影響交易會不會卡住。

③ 交屋時間 你搬得出來嗎?你自己要換屋的話,時間接得上嗎?

④ 附贈設備 冷氣、熱水器、廚具、窗簾,買方的要約書裡寫了什麼?跟你想的一樣嗎?

⑤ 要約期限 這份出價有效到什麼時候?逾期就失效。

回覆前先算一件事

這個價格,你實際能拿回多少?扣掉房貸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、服務費,算出來的數字才是你該拿去比的。賣方實拿速算一分鐘可以算完。

仲介該做到的事

如果你是委託仲介賣:買方簽了要約書,仲介要在 24 小時內轉交給你,不能隱瞞或扣留(內政部委託銷售契約應記載事項)。

覺得仲介只是口頭跟你說「有人出價」、卻沒把書面給你看——要求看要約書本身。

你可以自己查

一句話

價格之外的每一行,都要看完再簽。


收到出價不知道該接、該還價還是該等?把要約書拍給我,我幫你看條件、算實拿,你再決定。

本文依內政部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與民法整理(2026-10-23),僅供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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